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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最新公司法的多角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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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法的多角度解读》

编号: GK007               类别:政策法律           方式:内训课、公开课
时间: 待定1               地点:待定
课长: 2天                讲师:崔老师
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小企业高管、公司资产、财务、信贷、合同、合规及风控人员
收益: 深入了解新公司法的新变化及其对公司业务的影响;知晓公司法相关条文变化的理论逻辑和实际应用;指导企业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则开展公司治理。
备注: 课程大纲仅供参考,我们会根据您的需求特点,进一步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培训大纲。
价格:
0.00
课程大纲


第一章:总则

1. 新增公司名称权规定

2. 新增法定代表人的辞任和补任规定

3. 新增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后果条款

4. 新增公司社会责任条款

5. 新增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6. 新增电子化会议方式

7. 完善公司决议撤销规则

8. 新增公司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条款

9. 完善公司决议瑕疵对外的法律后果


第二章:公司登记

10. 完善公司设立登记

11. 完善公司登记效力条款

12. 新增公司申请变更登记规定

13. 新增公司终止时的注销登记条款

14. 新增公司法定自主公示事项及要求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和组织机构

15. 新增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协议条款

16. 新增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行为的后果与责任承担

17. 新增股东认缴出资额在5年内缴足的规定

18. 新增股权债权作为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形式

19. 新增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对公司的赔偿责任

20. 完善公司设立时股东的出资责任

21. 新增董事会的催缴义务与责任

22. 新增股东失权制度

23. 完善抽逃出资责任

24. 新增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

25. 完善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26. 完善股东查阅复制权

27. 完善股东会职权

28. 新增股东会一般决议的通过比例

29. 完善董事会职权

30. 完善董事会人数及职工董事设置

31. 新增审计委员会单层治理结构

32. 完善董事辞任规则

33. 新增董事解任的无因解除权及赔偿请求权

34. 完善董事会的出席和表决机制

35. 调整经理职权

36. 新增监事会要求董高提交执行职务报告的权利

37. 调整监事会及监事设置

38. 删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专节规定


第四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39. 简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规则

40. 新增股权转让后的登记与救济规则

41. 新增瑕疵出资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规则

42. 新增控股股东滥用权利情形下的异议回购请求权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组织机构

43. 完善股份公司章程记载事项

44. 调整股份公司出资方式为实缴制

45. 新增引致条款完善股份公司股东责任

46. 完善股份公司股东的查阅复制权

47. 完善股份公司临时提案权制度

48. 调整股份公司董事会人数

49. 新增股份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制度

50. 允许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不设董事会

51. 调整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的监事人数

52. 新增上市公司章程应载明的法定事项

53. 新增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前置性批准规则

54. 新增上市公司关联董事对关联事项的报告义务

55. 完善上市公司信披义务

56. 新增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禁止条款


第六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

57. 新增无面额股制度

58. 新增类别股制度

59. 新增股份公司可采授权资本制

60. 完善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规定

61. 新增股份公司股东的异议回购请求权

62. 新增禁止财务资助制度及例外规定


第七章:国家出资公司特别规定

63. 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64. 明确国有独资公司可采用单层治理架构


第八章:公司董监高的资格和义务

65. 新增事实董事认定规则

66. 完善关联交易的限制

67. 完善利用公司机会的规定

68. 新增关联董事表决回避规则

69. 新增股东双重代表诉讼制度

70. 新增董高对第三人责任条款

71. 新增影子董事高管的责任承担规则

72. 新增董事责任保险条款


第九章:公司债券

73. 完善公司债券发行制度

74. 新增债券持有人会议条款

75. 新增债券受托管理人条款

76. 新增违法分配时的董监高责任

77. 新增利润分配的法定期限


第十章:公司财务会计

78.新增违法分配利润时董监高的赔偿责任

79.新增资本公积金可以用来弥补亏损


第十一章:公司合并分立与增资减资

80. 新增简易合并与小规模合并制度

81. 新增简易减资制度

82. 新增违法减资的股东及董监高责任

83. 完善股东优先认购权


第十二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84. 调整清算义务人为董事

85. 完善强制清算条款

86. 完善清算组成员责任

87. 新增简易注销制度

88. 新增强制注销制度


第十四章:法律责任

89. 新增公司信息公示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

90. 完善实际控制人定义


课程背景:三十年前,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应运而生,自1994年7月1日实施。三十年后,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弹指三十年间,公司法历经了1993年、1999年、2004年、2005年、2013年、2018年、2023年的重要时间节点,从无到有、不断完善。新《公司法》共15章,266个条文。相比于2018年的《公司法》,本次修订删除了其中的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112个条文。在结构体例上新增第二章公司登记和第七章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删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专节规定,将其融入相关条款之中,使整个体例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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