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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公司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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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与应对》

编号: GK007               类别:政策法律           方式:内训课、公开课
时间: 待定1               地点:待定
课长: 1天                讲师:崔老师
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小企业高管、公司资产、财务、信贷、合同、合规及风控人员
收益: 深入了解新公司法的新变化及其对公司业务的影响;知晓公司法相关条文变化的理论逻辑和实际应用;指导企业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则开展公司治理。
备注: 课程大纲仅供参考,我们会根据您的需求特点,进一步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培训大纲。
价格:
0.00
课程大纲


一、公司对外担保与银行的审查义务

1、公司法第十五条与越权担保

2、公司法第二十八条与善意相对人的保护

3、公司法第四十条公示事项与银行的尽职调查

4、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借款、担保事项

5、善意的认定

6、越权担保的民事责任

——案例分析


二、法人人格否认与银行的追债策略

1、纵向人格否认

2、横向人格否认

——案例分析


三、公司资本制度、股东出资责任与银行的权利主张

1、资本充实原则的立法取向

2、瑕疵出资、抽逃出资的责任承担

3、股东出资的加速到期

4、催缴出资失权后其他股东的兜底出资义务

5、未届出资期限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

——案例分析


四、审计委员会的定位与信息披露

1、特定情形下取代监事会的职能

2、相关财务事项的前置程序

——案例分析


五、股份转让的限制与质权的限制

1、股份限制转让的规定

2、限制转让的股份可以出质

3、质权行使的期限

——案例分析


六、公司债券的发行与银行债券业务管理

1、公司债券的注册及公告

2、公司债券的票面必须载明的事项

3、债券持有人名册及其记载事项

4、可转换债券

5、债券持有人会议

6、债券受托管理人

——案例分析


七、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核

1、财务会计报告的制作和年审制

2、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及公告

3、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

4、违法分配的赔偿责任

5、资本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

——案例分析


八、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与债务承担

1、公司合并的种类及债权债务的承继

2、特殊合并不经股东会决议

3、合并程序与债权人异议权

4、公司分立的通知和公告义务

5、公司分立的债务承继规则

6、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要求

——案例分析


九、公司的解散清算与债权债务

1、公司解散的原因与公示义务

2、为使公司存续而修改章程的议事规则

3、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

4、明确董事是公司清算义务人

5、清算组的职权

6、清算期间的债权申报

7、清算方案的制定与公司财产的处理

8、破产还债程序

——案例分析


课程背景:三十年前,199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应运而生,自1994年7月1日实施。三十年后,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弹指三十年间,公司法历经了1993年、1999年、2004年、2005年、2013年、2018年、2023年的重要时间节点,从无到有、不断完善。新《公司法》共15章,266个条文。相比于2018年的《公司法》,本次修订删除了其中的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112个条文。在结构体例上新增第二章公司登记和第七章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删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专节规定,将其融入相关条款之中,使整个体例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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