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政策/法律/党建战略管理经营管理/领导力/执行力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新媒体营销纳税筹划财务管理股权激励物流/供应链/采购/招投标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库存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电子商务绩效薪酬商务礼仪职业生涯管理激励健康养生国学文化易经风水注册会计师(CPA)资产评估师(CPV)房地产估价师(CREA)注册建筑师(PRC)监理工程师(SE)执业医师(PP)执业药师(LP)注册设备监理师(ES)注册安全工程师(RSE)护士执业(HN)法律职业资格考试(NBE)证券期货基金从业银行专业(CCBP)税务师(CTA)建造师(CAC)造价工程师(CE)注册消防工程师(RFE)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理财/信贷房产/物业生产/制造医药/医疗通信/邮政电商/物流零售/连锁文化/旅游政策/法律担保/租赁软件/网络住宿/餐饮教育/卫生水利/环保电力/热力建筑/装饰烟草/其它业务管理技能创说会/增员专题产说会专题素质提升知识提升保险营销初级营销工具资产配置财富管理保险营销中级保险营销高级理财规划营销训练营商学院介绍MBA班EMBA班EDP班企业家(总裁)班职业经理人班人力资源总监班营销总监班财务总监班生产总监班宏观经济企业战略企业管理/团队建设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商务谈判税务会计财富管理压力/情绪/心理/性格国学文化职业素养金融投资/股权融资/资本商务礼仪行政办公TTT系列项目管理采购物流思维训练内部控制职业能力政策法律职业规划宏观经济战略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财务税务项目管理采购物流资本股权国学文化生产管理政策法律职业素养企业文化金融保险讲师合作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北京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上海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广州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深圳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天津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重庆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太原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兰州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乌鲁木齐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郑州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合肥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西安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济南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南昌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长沙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武汉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拉萨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杭州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银川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昆明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福州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呼和浩特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南宁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西宁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海口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石家庄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南京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贵阳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成都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沈阳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哈尔滨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长春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厦门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大连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青岛公开课程认证课程行业课程保险课程苏州
欢迎来到全国培训资源采购平台官网      
13021927188 15704306819
课程介绍
《用案例说话:合同法与合同风险管理》
|

《用案例说话:合同法与合同风险管理》

编号: GK007               类别:合同风险           方式:公开课、内训课
时间: 待定1               地点:待定
课长: 1天                 讲师:张老师
对象: 企业中所有接触合同,需要草拟或审核合同的人员
收益: 通过授课和案例分析,使学员全面掌握合同法中关键的法律要点,学会草拟符合法律规范的合同,避免大多数合同陷阱,识别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在拟定合规合同水平方面有根本性地提升。
备注: 课程大纲仅供参考,我们会根据您的需求特点,进一步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课程大纲。
价格:
0.00
课程大纲


第一讲:合同的订立:如何正确地订立合同?

1.未签订正式的交易合同,传真件可以吗?

2.如何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3.已经发出的货物与要约内容不一致如何处理?


第二讲:合同的效力:合同如何才能生效?

1.附条件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2.未盖章但已经履行的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吗?

3.在合同上摁手印和签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吗?

4.买卖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有效吗?

5.格式合同中的哪些条款是无效的?

6.受欺诈而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7.重大误解下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8.合同未成立,还要对对方的商业秘密保密吗?


第三讲:合同的履行:履行中会发生什么重要的法律问题?

1.没有约定明确的履行地合同该如何履行?

2.买卖合同生效后还能再对产品质量提出要求吗?

3.合同生效后,对方财务出现重大问题怎么办?

4.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有什么用处?

5.对方没有先履行合同,我方绝不付款——这正确吗?

6.什么是“不安抗辩权”,有什么用处?

7.合同中约定“近期提货”,提货人可以随时提货吗?

8.合同中约定“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如何理解?

9.借贷双方存在争议时,交易习惯能否作为判断依据?


第四讲: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风险往往发生在变动之时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未做明确变更,约定按原合同履行可以吗?

2.债权人转让债务应否通知债务人?

3.债务人转让权利不经债务人同意可以吗?

4.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

5.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6.合同签订后原材料大幅上涨,供货方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吗?

7.按合同约定给对方送鲜鱼,对方无故拒绝受领怎么办?


第五讲:违约责任:有效的责任是阻止违约,降低风险的保障

1.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既要违约金又要定金吗?

2.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另一方可以要求减少吗?

3.实际损失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该按哪一个标准要求赔偿?

4.对于合同中约定的定金,应当注意哪些关键条款?

5.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


第六讲:关键合同类型I:买卖合同

1.买卖合同是否一定要交付物品才生效?

2.未订立书面合同,送货单可以作为买卖依据吗?

3.空调厂延迟交货,商场可否因空调降价要求少付货款?

4.未仔细验货就在送货单上签字,可以视为已经验货了吗?

5.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买方可以少付钱吗?

6.分批购进货物,其中一批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合同模板分析


第七讲:关键合同类型II:借款、租赁与融资租赁合同

1.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贷款人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还款?

2.个人借贷未约定利息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利息吗?

3.借款利息可以直接从本金里扣除吗?

4.如果借贷双方都同意利滚利,可以吗?

5.租房合同可以签订为30年租期吗?

6.租赁期满后,出租者不反对租房者继续居住的,原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7.公司可以买下承租的房屋吗?

*合同模板分析


第八讲:关键合同类型III:运输合同、承揽合同

1.乘坐出租车发生车祸,乘客应当向谁索赔?

2.定作人拒绝支付报酬,承揽人可以扣留货物吗?

3.定作人临时解除合同,承揽人的损失由谁承担?

4.定作人提供的原料被盗了,应该怎么办?

*合同模板分析


第九讲:关键合同类型IV:仓储与保管合同

1.保管人未妥善保管造成物品损坏如何处理?

2.先存放后缴费,存放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承担?

3.无偿替人看包,包被偷走要承担责任吗?

*合同模板分析


第十讲:关键合同类型V:委托、行纪、居间合同

1.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产生的费用由谁支付?

2.委托合同生效后,可以随时被解除吗?

3.交易未实现的情况下,还需要向居间人支付费用吗?

*合同模板分析


课程背景】:企业的对外经营活动离不开合同,合同确定企业交易和投资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合同的拟定要求有很高的法律素养和训练。目前,企业一般由外聘律师或内部法务对合同进行拟定和审核。但是,这种模式有一定的缺点:1.外聘律师未必对企业内部运作或交易有非常详细的了解,拟定出来的合同可能不能完全实现企业的目的;2.合同的情况往往是第一线的工作人员最清楚。如果把合同拟定的全部工作交给律师或法务,信息传递的减损将影响合同的质量。同时,就企业内部风控管理体系而言,提高全员的合同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使全体员工掌握全面和基础的合同法知识,能够极大降低企业的合同管理风险,从源头上把风险控制住。

手机号码:15504488610                     联系邮箱:3205025031@qq.com                    联系电话:0431-85631925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77号
讲师注册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省税务局         吉林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关于我们
©2015-2024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 法律顾问: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
运营单位:北京金百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财思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汇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吉林省慧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讲师合作   关于我们   
本站部分图片及文字来源网络,若涉及版权问题,请告知我们,即时删除
官网公众号
智慧大学堂